杨伯峻:《试论孔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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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关于忠恕和仁

春秋时代重视“礼”,“礼”包括礼仪,礼制,礼器等,却很少讲“仁”。我把《左传》“礼”字统计一下一共讲了462次;另外还有“礼食”一次,“礼书”、“礼经”各一次,“礼秩”一次,“礼义”三次。但讲“仁”不过33次,少于讲“礼”的至429次之多。并且把礼提高到最高地位。《左传》昭公二十年晏婴齐景公说:“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,与天地并。”还有一个现象,《左传》没有“仁义”并言的。《论语》讲“礼”75次,包括“礼乐”并言的;讲“仁”却109次。由此看来,孔子批判地继承春秋时代的思潮,不以礼为核心,而以仁为核心。而且认为没有仁,也就谈不上礼,所以说:“人而不仁,如礼何?”(3·3)

一部《论语》,对“仁”有许多解释,或者说“克己复礼为仁”,(12·1)或者说“仁者先难而后获”,(6·22)或者说“能行五者(恭、宽、信、敏、惠)于天下为仁”,(17·6)或者说“爱人”就是“仁”,(12·22)还有很多歧异的说法。究竟“仁”的内涵是什么呢?我认为从孔子曾参一段话可以推知“仁”的真谛。孔子曾参说:“吾道以一贯之。”曾参告诉其他同学说:“夫子之道,忠恕而已矣。”(4·15)“吾道”就是孔子自己的整个思想体系,而贯穿这个思想体系的必然是它的核心。分别讲是“忠恕”,概括讲是“仁”。

孔子自己曾给“恕”下了定义: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”(15·24)这是“仁”的消极面,另一面是积极面:“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。”(6·30)而“仁”并不是孔子所认为的最高境界,“圣”才是最高境界。“圣”的目标是:“博施于民而能济众”,(6·30)“修已以安百姓”。(14·41)这个目标,孔子认为都未必能达到。

用具体人物来作证。

孔子不轻许人以“仁”。有人说:“也仁而不佞。”孔子的答覆是,“不知其仁(意即不为仁),焉用佞”。(5·5)又答覆孟武伯说,子路冉有公西华,都“不知其仁”。(5·8)孔子对所有学生,仅仅说“也其心三月不违仁”,(6·7)这也未必是说颜渊是仁人。对于令尹子文陈文子,说他们“忠”或“清”,却不同意他们是仁。(5·19)但有一件似乎不无矛盾的事。孔子管仲不俭,不知礼,(3·22)却说:“桓公九合诸侯,不以兵车,管仲之力也!如其仁!如其仁!”(14·16)由这点看来,孔子认为管仲纵是“有反坫”“有三归”,却帮助齐桓公使天下有一个较长期的(齐桓公在位四十三年)、较安定的局面,这是大有益于大众的事,而这就是仁德!《孟子·告子下》曾载齐桓公葵丘之会的盟约,其中有几条,如”尊贤育才“”无曲防,无遏糴”。并且说:“凡我同盟之人,既盟之后,言归于好。”孟子还说当孟子时的诸侯,都触犯了葵丘的禁令。由此可见,依孔子意见,谁能够使天下安定,保护大多数人的生命,就可以许他为仁。

孔子是爱惜生命的。殷商是奴隶社会,但那时以后活奴隶殉葬的风气孔子未必知道。自从生产力有所发展,奴隶对奴隶主多少还有些用处、有些利益以后,奴隶主便舍不得把他们活埋,而用木偶人、土俑代替殉葬的活人了。在春秋,也有用活人殉葬的事。秦穆公便用活人殉葬,殉葬的不仅是奴隶,还有闻名的贤良的三兄弟,国叫他们“三良”。国人谴责这一举动,《诗经·秦风》里《黄鸟》一诗就是哀悼三良、讥刺秦穆公的。《左传》宣公十五年记载魏犨有个爱妾,魏犨曾经告诉他儿子说,我死了,一定嫁了她。等到魏犨病危,却命令儿子,一定要她殉葬,在黄泉中陪侍自己。结果是他儿子魏颗把她嫁出去。足见春秋时代一般人不以用活人殉葬为然。孟子曾经引孔子的话说:“始作俑者,其无后乎!”(《孟子·梁惠王上》)在别处,孔子从来不曾这样狠毒地咒骂人。骂人“绝子灭孙”,“断绝后代”,在过去社会里是谁者忍受不了的。用孟子的话说,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”(《孟子·离娄上》)孔子对最初发明用木俑土俑殉葬的人都这样狠毒地骂,对于用活人殉葬的态度又该怎样呢?由此足以明白,在孔子的仁德中,包括着重视的人生命。

孔子说仁就是“爱人”。后代,尤其现代,有些人说“人”不包括“民”。“民”是奴隶,“人”是士以上的人物。“人”和“民”二字,有时有区别,有时没有区别。以《论语》而论,“节用而爱人,使民以时”,(1·5)“人”和“民”对言,就有区别。“逸民”(18·8)的“民”,便不是奴隶,因为孔子所举的伯夷叔齐柳下惠等都是上层人物,甚至是大奴隶主,“人”和“民”便没有区别。纵然在孔子心目中,“士”以下的庶民是不足道的,“民斯为下矣”,(16·9)但他对于“修己以安百姓”(14·42)“博施于民而能济众”(6·30)的人,简直捧得比还高。从这里又可以看到,孔子的重视人的生命,也包括一切阶级、阶层的人在内。

要做到“修己以安人”,至少做到“不以兵车”“一匡天下”,没有相当地位、力量和时间是不行的。但是做到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孔子以为比较容易。子贡问“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”,孔子以便拈出一个“恕”字。实际上在阶级社会中,要做到“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”,不但极难,甚至不可能,只能是一种幻想,孔子却认为可以“终身行之”,而且这是“仁”的一个方面,于是乎说能“为仁由己”(12·1)了。

“四人邦”的论客们捉住“克己复礼为仁”(12·1)一句不放,武断地说孔子所要“复”的“礼”是礼,是奴隶制的礼,而撇开孔子其他论“仁”的话不加讨论,甚至不予参考,这是有意歪曲,妄图借此达到他们政治上的罪恶目的。《论语》“礼”字出现七十四次,其中不见孔子对礼下任何较有概括性的定义。孔子只是说:“人而不仁,如礼何?人而不仁,如乐何?”(3·3)还说:“礼云礼云,玉帛云乎哉?乐云乐云,钟鼓云乎哉?”(17·11)可见孔子认为礼乐不在形式,不在器物,而在于本质。其本质就是仁。没有仁,也就没有真的礼乐。春秋以及春秋以上的时代,没有仁的礼乐,不过徒然的其仪节和器物罢了。孔子也并不是完全固执不变的人。他主张臣对君要行“拜下”之礼,但对“麻冕”却赞同实行变通,(9·3)以求省俭。他不主张用代历法,上文已经说过。由此看来,有什么凭据能肯定孔子在复周礼呢?孔子曾经说过自己,“我则异于是,无可无不可”,(18·8)孟子孔子为“圣之时”(《万章下》),我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孔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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